基本要求與超聲潔治相同,不同之處在於:
(1)治療前要對治療的部位進行詳細的檢查,瞭解牙周袋深度,探査牙石、根分 叉或根面凹陷等根面的解剖和形態。
(2)選取專門用於齦下超聲刮治的工作頭。這類工作頭的特點是細而長,形狀有 細線型,也有左右成對有一定彎曲度的工作頭。
(3)功率的設定:功率影響工作尖的震動幅度,大功率會形成明顯的水霧,使得 到達牙周袋內工作尖處的液量減少,冷卻作用降低,而且大功率並不能改善治療結果, 還能造成不必要的除去過多根面組織,因此要盡可能將功率設定在低、中檔水準。使 用此功率和輕的壓力會減少根面結構被去除的量和深度。
(4)水量的調節,水流保持在14~23ml/min,使工作尖周圍的組織保持在生理溫 度範圍,防止工作尖過熱對牙周袋內組織造成傷害。
(5)器械的握持及支點:用改良握筆式握持器械,以獲得最大的穩定性,口內或 口外支點均可。
(6)放置工作頭的方向及壓力:齦下刮治時,工作頭要與根面平行,工作頭的側 面與根面接觸,如使用的工作頭有一定曲度,則使工作頭的凸側與根面接觸,施加的 壓力要小,不超過1N。因為它的工作機制是振盪,若用力太大,反而降低效率。
(7)齦下超聲刮治的動作及方向:要以一系列快速、有重疊的水準迂回動作,從 冠方逐漸移向根方,與手工刮治的重疊的垂直向動作不同。工作頭不要在一處停留時 間過長,或用工作頭尖端指向牙面,否則會在牙面形成鑿孔和使根面粗糙,或使牙齒 過熱。像手工器械一樣,器械要適應根面的變化,工作端必須與根面的各個面接觸,
以確保徹底清除全部根面上的菌斑和毒素。
(8)超聲刮治過程中,應隨時用探針檢查根面,以評價清潔的徹底性。超聲刮治 I後,一般還要用手用器械進行根面平整,並將袋內的肉芽組織刮除。
(9)全部完成後,用3%雙氧水的沖洗器深入牙周袋內沖洗,將殘餘的牙石碎片及 肉芽組織徹底清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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