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期妇女最好不用或者少用药,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。一些药物如抗生素、激素、解热镇痛药、抗癌药对胎儿的早期发育是十分有害的。哺乳期的妇女也要注意药物可以通过乳汁进入婴幼儿体内,即便是哺乳妇女的常用药量对婴幼儿也容易引起过量。
(1)抗感染药物。孕期可以使用的抗菌药物有青霉素类、头抱菌素类、红霉素、林可霉素等。慎用磺胺类的药物。动物实验表明,孕妇服用此类药物可能发生腭裂或骨骼畸形,但人类未见报道。禁用四环素类的药物。四环素类的药物对母亲和胎儿均不利,可损害孕妇肝脏,使其脂肪变,损害肝脏功能,也可使肾脏功能受损。胎儿可发生牙釉质四环素荧光物质沉积而形成四环素牙,有时会影响骨骼的发育。氨基昔类包括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庆大霉素等药物,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及肾脏损害。利尿药如咲塞米、阿司匹林、奎宁等大量使用均可损害听觉器官。氯霉素可引起“灰婴综合征”,多见于早产儿或48小时内的新生儿。
(2) 止痛剂。退热镇痛剂如水杨酸制剂大剂量使用,可致胎儿畸形或胎儿发育迟缓,如正常用量或间断应用,对胎儿影响较小。
(3) 镇静或催眠剂。慎用苯妥英钠和安定类药物。动物研究表明,较长时间应用此类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,如腭裂、心肾或神经系统畸形。故孕妇应慎用。
(4) 肾上腺皮质激素。动物实验认为,大量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可致胎儿畸形,但人类无报道。孕妇应用此类药物时,应该加强监护。
(5) 降糖药。孕妇患糖尿病必须用药物控制,否则易出现各种并发症。因胰岛素分子量大,不易通过胎盘,所以一般情况下孕妇多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,对胎儿影响不大。格列本脈容易通过胎盘,动物实验有使胎儿致畸的报道。糖尿病孕妇应通过饮食及胰岛素共同配合加以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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